加入日期: | 2020.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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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我的**”体验中心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我的**”体验中心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 |
关键词: | 设计 |
“我的盐城”体验中心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我的盐城”体验中心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我的盐城”体验中心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位于盐南高新区境内。
4、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90万元。
5、质量要求:设计按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施工质量达国家“合格”标准,并按招标要求执行。
6、要求工期:20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内设计、施工安装等所有内容、并确保通过验收。
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我的盐城”体验中心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后期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1中的资格条件和1.2中的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且自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专业广电行业融媒体项目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或专业广电行业音视频系统集成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单位,但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业绩要求:无。
4.3 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 项目负责人***
4.4.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
4.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4.4.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5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4.6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止,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2、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以现金等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50000 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账号:12300188000155868。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涉及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 5月 18 日 10 :00时;
开标时间:2020年 5 月 18 日 10 :00时,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 一 室(盐南高新区新龙广场7号楼五楼)。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办: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