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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盛家新村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09 标签: 吉林省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09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经济开发区盛家新村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施工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盛家新村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监理已由长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贞达*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盛家新村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施工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0328-JL02-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盛家新村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监理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9】1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盛家新村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规模:新建DN300天然气管道27.4公里,设计压力0.4MPa。

2.3建设地点:位于盛家新村片区(开运街、亨达路、硅谷大街、博达路围合区域)。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工程师需持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监理员需持有岗位证书。(省级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网上备案截图证明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人员信息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与原件效力同等)。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总监理工程师保持一致,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3.12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09日至2020年0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一楼102室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持回执单与招标公司联系,联系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外阜企业提供);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9点,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西区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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