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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恒昱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0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09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 无标题文档 C************增资项目 标的编号 C************ 拟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房地产 增资人承诺 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投资方
 
招标公告正文

标的编号 C320623200004 拟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640
挂牌起始日期 2020-05-09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7-03
增资企业所在地区 如东县 增资企业所属行业 房地产
增资人承诺 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信息发布需求 遴选方案 项目联系方式***

一、增资人承诺

***

二、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如东恒昱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64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80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640 拟增资价格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如东恒昱置业有限公司占股20%,合作方占股80%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一、增资达成: 1、投资人意向认购金额不低于640.00万元。 2、意向投资人充分了解标的企业情况,并在收到交易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3、投资人须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款至如东恒昱置业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项目终结: 1、在挂牌增资过程中未征集到意向投资人; 2、意向投资人均未按时支付保证金; 3、增资人提出项目终结申请。 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标的企业如东恒昱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企业经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见遴选方案

三、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如东恒昱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如东县
注册资本(万元) 160.0 成立日期 2020-04-20
法定代表人 张东锋 实收资本(万元) 0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91320623MA21A3U64A
经营规模 160万元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职工人数 0.0 股东数量(个) 1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如东锦恒置业有限公司 10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 2020
资产总额 4361.24
负债总额 4361.24
所有者权益 0.0
营业收入 0.0
利润总额 0.0
净利润 0.0
审计机构 南通晟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0-04-30 4361.24 4361.24 0 0 0 0.0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如东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如东锦恒置业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如东县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回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如东县政府办公室办文单(2020)请字258号关于锦恒集团所属恒昱置业与民营房地产企业合作的请示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为单一投资人,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意向投资人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含暂定二级)的中外合资企业; 3.意向投资人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意向投资人须编制项目的整体开发方案(一式叁份),在公示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将方案提交锦恒置业审核,经锦恒置业同意后,意向投资人获得项目公司出具的《竞买资格认定书》; 5.意向投资人或其股东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全国范围内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累计不低于20万平方米。意向投资人需提供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涉诉案件和征信不良记录); 8.意向投资人的竞价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9.遵照竞买时提交的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及项目的建设,不得擅自更改项目的规划,如发 生方案变更,需要征得原股东方(锦恒置业)同意后方可实施; 10.项目公司股权完成增资后,投资人的股权不得擅自发生变更。如投资人确实需要发生股权转让,新的意向投资者需征得原股东方(锦恒置业)的同意后方可转让。
增资条件
转让标的底价(万元) 640.0
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款至如东恒昱置业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交易程序 1.办理入库:意向投资人报名前须办理网上入库,详细流程请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 2.会员报名:意向投资人办理网上入库并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在系统中报名,并将报名所需提供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密封递交至南通市如东县珠江路118号光华大厦603室。 3.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增资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并将结果通知各意向受让人。 4.确定投资方:公告期满,如征集到1名符合条件的投资方,投资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增资,采用协议方式交易。如征集到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投资方和投资价格。投资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3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特别事项说明: 1.增资标的企业原股东方和拟投资人不得以交易期间(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登记期间)企业可能存在的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等进行调整; 2.意向投资人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并接受所有与本次增资扩股相关的特别说明与条件及增资方案。
意向方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4)公司章程及企业的基本情况;5)有权部门同意进行投资的决定或决议;6)财务审计报告;7)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8)资信能力证明;9)属特殊行业或资质的证明;10)其他材料。2、自然人 1)自然人身份证;2)资信能力证明文件;3)其他材料 。
保证金设定事项 交纳金额(元) 6400000.00
交纳账户 463774263249
账户名 如东锦恒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如东青园南路支行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本公告截止2020年7月3日12:00之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说明事项 1、转账汇款交纳的保证金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应以意向投资人名义转账汇款,并要求银行在进账单上备注项目名称,不接受现金汇款。 2、 保证金的退还。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保证金待交易双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后,保证金直接转为增资扩股款,不足部分另行补足;如投资人以前款另行支付增资扩股款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息)。

五、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2020-05-09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本项目挂牌期满后,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六、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拟募集资金金额: A、增资扩股款:向如东恒昱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640万元,金额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成交价格为准。 B、土地出借款:如东恒昱置业有限公司为购买2020-05地块向关联企业锦恒置业借款本金人民币:4361.244万元,约定利息标准为年息10%,且已经将土地出让金、契税及印花税实缴到位。上述借款中的4233.19万元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计息的起始日为2020年1月21日;剩余128.054万元用于支付契税及印花税,利息的起始日为2020年4月21日,利息计算截至实际偿还锦恒置业之日止。上述款项本息为如东恒昱置业有限公司债务。C、土地溢价收益:土地溢价部分作为恒昱置业此次增资扩股前的收益,归锦恒置业所有。 (2)资金交割:A、投资人在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扩股款 。B、投资人在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独立借款给如东恒昱置业有限公司还清上述债务和支付土地溢价收益给锦恒置业。竞价溢价部分的收益由原股东享有。 (3)其他 A、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投资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投资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资格条件规定和要求,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投资人的资格及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B、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期间,增资企业因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特别提示 投资方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题本公告内容及增资方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受让人如有拒不签订转让合同等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投资方因浏览器兼容问题、遗忘登录名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等而无法报价或报价延迟的与我中心无关。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增资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增资企业联系方式 ***

八、相关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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