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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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1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玮元-A************彝族苗族乡宜毕高速拆**置点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委托,**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
受林口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委托,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镇雄县林口彝族苗族乡宜毕高速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名称:镇雄县林口彝族苗族乡宜毕高速拆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
二、招标编号:玮元-A2020075
三、采购需求:
3.1采购内容:土石方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2工期:60日历天
3.3项目地点:林口彝族苗族乡
3.4质量保修期: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5估算投资:400万元以内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提供2019年企业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部门出具的2018年或2019年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委员会评审;
3.11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1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0年 5 月 11 日至 2020年 5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否则不予受理。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供应商,恕不接待现场咨询;
5.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到指定地点提交满足要求的报名材料后购买;
5.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磋商
6.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 5 月 21 日 09 时00 分至 09时 30 分,地点为林口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6.2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为林口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将来可能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
九、采购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
9.1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9.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十、公告期限:2020年 5 月 11 日至 2020年 5 月 15 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林口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林口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 系 人***
电 话:(0871)65613259、18288636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