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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永昌花苑三期项目市政景观及配套工程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0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市政 施工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08
截止日期:2020.05.20
招标业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区:苏州市
关键词: 市政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新建永昌花苑三期项目市政景观及配套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永昌花苑三期项目市政景观及配套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发改中心投[2018]4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漕湖大道以南、苏虞张公路以西
    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31902.14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3437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7层,市政景观及配套造价约595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3290014001
新建永昌花苑三期项目市政景观及配套工程
市政景观及配套
1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5月08日9:00至2020年05月12日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20日 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7.1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备注: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苏州市外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2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2017年5月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为4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景观配套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或扫描备案通过的施工合同中二维码时出现的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截图)或建设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路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备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绩不予认可)。 7.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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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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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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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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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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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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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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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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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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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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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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