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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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5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本项目依托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我院组织开展的科研任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管边界研究》,在国内现行监管体制下开展“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三个区域的边界条件研究,提出“三区”的监管范围和定义,对场车监管区域做一个清晰的界定,提交调研分析研究报告,为国家*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供决策依据,解 |
关键词: | 机动车 |
本项目依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我院组织开展的科研任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管边界研究》,在国内现行监管体制下开展“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三个区域的边界条件研究,提出“三区”的监管范围和定义,对场车监管区域做一个清晰的界定,提交调研分析研究报告,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供决策依据,解决场车安全监管职责不清或交叉的问题。欢迎各潜在服务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管边界研究》项目调研论证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控制价(投标人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控制价:65000元(包含中标方人员的差旅费、劳务费、论证费、税金等其余费用)。
三、评标方式
评标方式: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第二、四、十一条文件要求,以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开标现场将通过电话联系最低报价投标人2次询价。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应具有本次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应为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等)。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现场调研和问卷调查数据处理
1、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方的调研工作安排,派遣2人随同招标方参加国内至少6个省市(包含但不限定福建省、重庆市、兰州市、成都市、大连市、上海市)的现场调研工作,招标方的调研城市可能根据工作需要个别调整。中标人应负责做好调研访谈记录,对每个调研地点的情况均要汇总形成会议纪要。
2、回收、统计、处理(剔除无效问卷、空白问卷等)招标方提供的所有调查回收电子问卷和纸质问卷数据,形成一份规范的电子数据文档。
(二)技术咨询和法律咨询服务
1、对现行法律法规的详细对比分析以及研究文献的梳理,分析场车安全监管体制现状;
2、研究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分析现有法律法规中对“场车”区域定义不一致的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
3、针对场车安全区域不明确的问题和监管冲突进行收集、分类、统计,识别监管职权主体,掌握各场车安全监管特定区域界定差异情况;
4、收集职权主体安全监管权力界定评价指标,建立职权主体权力界定基础考量体系;
5、场车安全监管特定区域权责进行界定方法模型构建;
6、为制定场车安全监管特定区域权力的界定提供可行、科学的对策建议。
六、中标方工作方案要求
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在2日内向中标方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由采购方确认后开展后续工作,并作为验收条件之一,工作方案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成立3人以上的专项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含在读)和企业管理相关专业背景,其中项目负责人***
2、项目研究的理论和研究方法;
3、项目研究的技术路线和系统框架;
4、项目研究的重点、难点分析与对策 。
七、验收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调研分析报告1份,调研报告应提供知网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大于8%。并向招标人提出初步验收,采购人根据招标公告第六条对中标人提交的调研分析报告进行初步验收。初验通过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中标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终验。本项目其依托项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监管边界研究》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总体验收后,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交终验申请。,终验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90%,中标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提供给采购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服务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标人放弃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权利。
九、违约与终止合同条件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应在1个月内通过本项目初验。项目实施中存在采购方原因造成延误的,中标方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方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中标方延误时间。中标方扣除采购方确认的采购方原因造成延误时长后,仍未能在1个月内通过初验的,无需采购方向中标方书面提出,按每延误1日扣罚合同金额的0.5%进行违约扣罚,最高扣罚为30%。
2、中标人应在初验通过后1个月内通过本项目终验。中标方扣除采购方确认的采购方原因造成延误时长后,仍未能在1个月内通过终验的,无需采购方向中标方书面提出,按每延误1日扣罚合同金额的0.5%进行违约扣罚,最高扣罚为30%。
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方违约。中标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十、交货期、交货地点
交货期:中标后1个月内
交货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指定地点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林雨晨? ?联系电话***
3、监督电话:0591-87808884?联系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附件:报价单.xlsx
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监察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