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8 |
---|---|
截止日期: | 2020.06.02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分公司**万吨/年CHP法环氧丙烷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条件 **分公司**万吨/年CHP法环氧丙烷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分公司**万吨/年CHP法环氧丙烷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关键词: | 设计 |
天津分公司15万吨/年CHP法环氧丙烷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天津分公司15万吨/年CHP法环氧丙烷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津分公司15万吨/年CHP法环氧丙烷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0〕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天津分公司15万吨/年CHP法环氧丙烷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 天津分公司15万吨/年CHP法环氧丙烷项目 。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2.3建设规模:15万吨/年环氧丙烷。
2.4建设投资: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概算核定为135967万元(已抵扣增值税14072.37万元)。
2.5计划工期:628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含试桩、桩基工程)至工程交工全部工作以及工程交工后至工程竣工过程中相应的工程技术服务。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个标段。
2.9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质量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压力容器A1级),或质量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0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10亿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0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0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或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0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0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或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0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或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施工项目采购负责人***
(6)质量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0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或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9日17时00分至2020年5月14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17时00分。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0年6月2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
7.3开标地址:***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
邮编:300271;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地址:***
邮编:1025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2020年5月9日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