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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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2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省交投峰悦投资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汽车营地景观标识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W******** * |
关键词: | 汽车 |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交投峰悦投资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汽车营地景观标识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00401 1.2项目名称:交投峰悦汽车营地景观标识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景观标识采购 1.3.1采购数量及规格: 1.3.1.1数量:共11项,包括主入口大门、入口景观墙、景观标识塔、演艺广场景观框、东北民宿展示区等。 1.3.2本次采购要求: 1.3.2.1本项目为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瑷珲区,包括主入口大门、入口景观墙、景观标识塔、演艺广场景观框、东北民宿展示区等。不含基础施工(意向供应商需对设计基础施工图纸进行受力荷载验算,如不满足要求及时提出,联合设计部门进行二次设计,达到荷载指标要求),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图纸及设计说明。所供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1.3.2.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深化设计、制作、安装等。 1.3.3交货方式:供方送货(采取一票制,意向供应商报价为含税费、运费、安装费的综合价格,供应商需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4交货期:从双方签订采购合同起开始计算工期,计划工期60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瑷珲区汽车营地 1.5验收 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达到采购人相关要求,整体效果达到双方提前签封的效果图,当地质监局验收合格并提供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景观标识安全检验合格证。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邀请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270万元整(含税)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请于24小时内回函确认参加本项目报价,并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5月9日8:00至2020年5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报价。 七、意向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14:00 7.2邮寄/送达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山路56号金色路园小区5号楼109开标室。 7.3响应文件邮寄要求: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全部资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 7.4响应文件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5响应文件应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并在所有接缝处加盖公章密封,文件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意向供应商名称、时间等信息。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评审安排 8.1评审方式:现场评审,评审小组按照随机抽取的顺序分别同意向供应商进行沟通评议(采购组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意向供应商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与评审沟通) 8.2评审时间:2020年5月13日14:00开始 8.3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山路56号金色路园小区5号楼109开标室 8.4最终报价:评审结束后意向供应商给出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意向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根据“综合评估最高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资格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报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投峰悦投资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山路56号综合楼 联 系 人*** 电 话:158466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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