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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0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农业招标 规划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08
截止日期:2020.05.22
招标代理: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农业农村局关于***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 ***************受***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关键词: 农业 规划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苏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0-05-08】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苏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

(2)采购编号:SZZJ2020-C-010。

(3)数量:1项。

(4)采购预算(人民币):300000.00元。

2、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1)项目目标和采购内容:编制苏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系统总结苏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优势和瓶颈因素;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发展目标;提出“十四五”期间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采取的重要举措,包括出台哪些政策意见以及各项政策意见的主要内容。

(2)交付期限: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可向苏州市发改委正式提交的初稿,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终稿。

(3)项目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4)服务要求:

规划编制要加强调查研究,重视基本情况和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分析,充分利用苏州以往各项评估考核以及科研项目和各部门研究成果。规划应坚持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既要全面统筹、整体推进,又要抓重点、补短板,全力破解发展难题。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要立足当前发展现实,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

(5)验收要求:标的物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质量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所作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关于做好苏州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20年11月底前,各编制部门向市发改委报送专项规划初稿(中期成果),为确保市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任务,故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本次采购。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方式:

1.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2申领CA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1.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咨询电话:***

6、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1、提交时间:2020年5月22日14:00时起至14:30时止(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5月22日14:30时(北京时间)。

2、评审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2)地址:***

(3)联系人***

(4)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

(3)联系人***

(4)联系方式***

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九、本次采购信息公告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本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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