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ORG850220200508-0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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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5.08 |
截止日期: | 2020.06.01 |
招标代理: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代理编号:TC***H**C),招标人为中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代理编号:TC209H01C),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为700万元(含税),最终规模及详细采购内容以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2 招标内容: 为保证仓储公司油库食堂、保洁、油库采暖、油库铁路接卸及部分油品储运业务正常运营,按新疆公司要求对仓储公司2019-2020年度业务外包服务工作进行采购,具体业务包括食堂、保洁、油库采暖、油库铁路接卸、油品储运业务。
1.3 项目履约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4 标段划分情况:不划分标段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如下:
①食堂业务:最高限价3.75万元/月;
②保洁业务:最高限价4.27万元/月;
③采暖业务:最高限价3.13万元/月;
④油库铁路接卸业务:最高限价1.3元/吨;
⑤油品储运业务:最高限价0.3元/吨。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 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业务外包服务。
2.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个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2.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7年和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6信誉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7其他要求:
2.7.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2单位负责人***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说明外,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存在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2.1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0日10时00分至2020年5月16日19时00分,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20层)购买招标文件,须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不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报名时间内将招标文件费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并将电汇凭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
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不能以个人名义汇出)基本账户汇出至: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TC209H01C 项目招标文件费,投标人的邮件中必须清晰的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招标文件的邮寄地址和联系人***
以电子邮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投标人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2357号
联系人:李莉 黄丽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8599108877、18690633633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民主路支行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账 号:5084 0188 0000 0014 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