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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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6.04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TY-*******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监理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招标,采购人为 ********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
关键词: | 监理 |
项目编号:ZTY-2020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监理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招标,采购人为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乐山镇
2.3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包括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程1-10标段、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及亮化工程)。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6采购预算额(最高投标限价):12153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 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加盖鲜章的下列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4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公告期限: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4日。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华中路555号
联 系 人:陈星瀚
联 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431-80514233
监 督 部 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9230402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