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市公安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3)潜在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公安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506-015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CT-CG-3103000080-2020-0720)
3、预算编号:00-20-0314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人采购网络设备(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续接“七、其他事项”3、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统一官方咨询电话54679568*16206*5或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4、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详见“三、磋商文件的获取”相关内容。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按采购文件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650000.00元(国库资金:6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5-08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5-14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清晰扫描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2)、(3)项);(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清晰扫描件;(3)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清晰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清晰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6)“信用中国”,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的信用信息报告;(7)“中国政府采购网”,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三年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页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5-08 15:30至2020-05-14 15:3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需登录我司“神采e易上海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www.ccs-ibidding.com/”,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项目进行报名,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2)新供应商请先注册,注册要求及后续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附件.docx”文件。注册完毕提交后需要我司后台进行审核确认,所有供应商应及时联系我司后台审核人员或项目经理进行确认,联系方式***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5-19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5-19 15: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磋商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授权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2)可上网解密、报价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正式澄清函件送至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统一回复供应商。2、供应商完成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要求,完成后续信息录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公安局(6)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040 |
邮编: |
20005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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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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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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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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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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