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郭村镇卫生院二姜分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 郭村镇卫生院二姜分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郭村镇卫生院二姜分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都区发改委关于郭村镇卫生院二姜分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扬江发改许发(2020)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郭村镇卫生院二姜分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 2.1.2建设规模: 郭村镇二姜分院总占地面积4100平方米(约6.15亩),新建建筑面积约1227㎡,建筑层数二层。 2.1.3合同估算价: 约656.43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6月12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6月21日, ,竣工日期: 2020年11月8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建筑土建、钢结构(主体)、装饰、安装、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导视系统、旧楼改造、室外配套(道路、广场、停车位、后三通、围墙、泛光照明、景观照明、景观绿化及综合管网】、设备采购(包含电梯)、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 EPC 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发包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4)本工程项目水、电、道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6)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7) 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8)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通过综合及各专项验收、可正常使用包含全部建设内容的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以下资质组合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资格,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9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 2018年06月09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19年06月09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 2020年03月09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05月07日至2020年05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 4.3招标文件售价 255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年06月09日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甲 邮 编: 邮 编: 225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0514-86831819 传 真: 传 真: 0514-8683181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0年05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