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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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8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虹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虹桥街道****年度违章建(构)筑物、违章广告(高空)拆除服务单位入库项目组织邀请招标采购。比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诚邀采购人书面推荐的**家供应商作为 |
关键词: | 广告 街 |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2020年度违章建(构)筑物、违章广告(高空)拆除服务单位入库项目组织邀请招标采购。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诚邀采购人书面推荐的12家供应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2020年度违章建(构)筑物、违章广告(高空)拆除服务单位入库项目。
二、项目编号:NTHH202023(YQ05)。
三、项目预算:无,以具体发生的实施项目计;本次项目入库招标以人工及设备单价累计,详见邀请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需求:选择6家入库供应商,承担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2020年度违章建(构)筑物、违章广告(高空)拆除的服务单位,详见邀请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服务期:本次入库供应商的服务期为1年(即12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
七、被邀请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3、单位负责人***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被邀请单位,将会获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项目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元);
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银行汇票、本票、电汇、网银的形式(其他形式概不接收)将相应凭证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投标保证金凭证无须封装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后,方可递交经密封包装的书面纸质投标文件。
4、不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
十、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300.00元/套(采购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现金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3、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0年5月28日下午1时至2时。地址:***
十二、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8日下午2时整;
2、开标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158号虹桥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委托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含信用记录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4、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158号虹桥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三、评标
1、评标时间:资审后当即开始;
2、评标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158号虹桥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ntgh201388@163.com。
十六、邀请招标公告的公告期
本次采购招标的公告期是“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