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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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7 |
招标代理: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7日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07日-2020年05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鄞州区咸祥镇江海塘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CZB20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鄞州区咸祥镇江海塘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商
四、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最高限价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一 |
江海塘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引起的不可控风险,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变更合同,但须提前通知。 |
57万元/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为:
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壹级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资质等级;
②须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05月07日起至2020年05月13日16:30时止。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quote/2017-05-25/6708.html?_=2019-12-26%2018:00:02)。
3、供应商已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指南具体见: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03-16/1969.html。
4、采购文件售价:免费;采购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5月27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0年05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详见电子显示屏)】开标,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唱标内容将通过微信群进行发布。
十、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一、特别提醒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涉及到的防疫措施自动作废,按正常公开开标进行。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6、采购文件(鄞州区咸祥镇江海塘标准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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