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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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9 |
招标业主: | 武警某部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固定电话网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固定电话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DJL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
关键词: | 电话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某部固定电话网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固定电话网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DJLFW-200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武警某部固定电话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JLFW-200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某部固定电话网改造项目受相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固定电话网改造项目;
2.2采购预算:371.2080万元;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范围:固定电话网改造设备;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提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内容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指定技术负责人1人、调试工程师至少3人、技术人员3人(至少共7人),且技术负责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提供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4单位负责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8号楼)11层1111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以上材料要求投标单位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分,接收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8号楼)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某部
地 址:新城大街与天泽大路交汇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0831111-21320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懋天地8号楼11层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175598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提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内容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指定技术负责人1人、调试工程师至少3人、技术人员3人(至少共7人),且技术负责人和调试工程师必须具备厂家培训证明和人员缴税证明,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人员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与技术方案注明人员必须一致。)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3提供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4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1.2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8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3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以上材料要求投标单位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2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8号楼)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