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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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6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丰]**农业农村局**范楼镇牛蒡种植基地高效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丰采招G(****)******] **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农业农村局委托,就**范楼镇牛蒡种植基地高效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 |
关键词: | 农业 |
[丰]丰县农业农村局丰县范楼镇牛蒡种植基地高效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丰采招G(2020)042901]
江苏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丰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就丰县范楼镇牛蒡种植基地高效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丰县农业农村局
2.地址:***
3.联系方式***
4. 采购项目联系人:侯宗海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3.联系方式***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史月荣 联系电话***
三、项目编号:丰采招G(2020)042901
四、采购项目
1.名称:丰县范楼镇牛蒡种植基地高效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
2. 数量:1批
3. 项目内容:丰县范楼镇牛蒡种植基地高效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推广应用仪器、设备、安装、培训及售后等采购。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9.68666万元人民币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灌溉企业乙级或以上等级证书。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单位负责人***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进口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09:30前(到账为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入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其它形式的保证金缴纳方式。账户名称: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账号:60340188000145375-0010174,行号:313303100014,保证金联系人:李敏杰,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5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第一开标室( 214室);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第一开标室( 214室);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史月荣 联系电话***
地址:***
采购人: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联系人:侯宗海 联系电话***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必须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质疑受理部门:江苏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3.联系人:史月荣 电话:***
江苏中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