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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NCSTORE青少宫店旁增设雪糕车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0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07
截止日期:2020.05.15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关于NC STORE青少宫店旁增设雪糕车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QYN*A*** *、招标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关于NC STORE青少宫店旁增设雪糕车公开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地点:文化中心NC STOR
 
招标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关于NC STORE青少宫店旁增设雪糕车公开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0809-2044QYN3A503

3、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4、招标内容:关于NC STORE青少宫店旁增设雪糕车公开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5、项目地点:文化中心NC STORE青少宫店旁(如摆放位置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调整)。

6、项目合作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招标控制价(管理服务费下限):一台雪糕车3500元/月。本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管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以单价形式报价,且不得低于管理服务费下限,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具体需求详见本招标公告。

注:投标人须对以上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委托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原件。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标注★条款为必须提供资料的条款。

三、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5月15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吉祥道10号北门佛山市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方式***

3、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出示以下资料给招标代理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附件1投标文件索引表。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包内,封口处盖公章。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内容,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本项目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时视为已将缺漏内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包括招标公告等)、服务期要求、款项支付、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的异议。

3、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4、投标人一旦中标,须按照中标金额提供并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程或服务,不能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处罚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列入佛山市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的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其投标活动,并将相关情况抄送佛山市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级公司及主管部门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采用定额收费,为人民币3000.00元。中标服务费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成本内,但不单列。

六、评标办法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有投标人少于三家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定标环节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2.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实质性要求。

③如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2.2定标环节:

2.2.1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标准(满分值:50分)

商务技术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满分值

1

经营方案

以各投标人的总体实施方案、设计效果图、经营计划及配套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投标人的总体实施方案全面、设计效果图好、经营计划及配套措施合理,得10分;

投标人的总体实施方案较全面、设计效果图一般、经营计划及配套措施较合理,得7分;

投标人的总体实施方案不全面、设计效果图差、经营计划及配套措施不合理,得4分;

没有提供相关资料得0分。

10

2

投标人经营实力评价

投标人拥有独立品牌经营权的,得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

1.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自有品牌的提供品牌注册证明或品牌核准证明、加盟品牌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加盟授权书或其它能够证明其拥有品牌独立进行经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不得分。

5

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每有1家同品牌的分店正在运营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注:

1.同品牌是指与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品牌相同。

2.提供合同等运营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不得分。

15

3

投标人品牌实力评价

对投标人拥有的世界知名雪糕产品代理商数量进行综合评价:

投标人拥有3个或以上世界知名雪糕产品代理商,得15分;

投标人拥有2个世界知名雪糕产品代理商,得10分;

投标人拥有1个世界知名雪糕产品代理商,得5分;

不提供相关资料,得0分。

15

4

投标人承接本项目的综合评价

以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区域了解、经营本项目的优势进行综合评价: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区域了解深、经营本项目的优势强,得5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区域了解一般、经营本项目的优势一般,得3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区域了解浅、经营本项目的优势差,得1分;

没有提供相关资料,得0分。

5

注: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价格部分评审标准(满分值:50分)

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后,以评标价格的最高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即: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 × 价格部分分值

(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评审得分(投标报价除外)=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评委评分时可打至小数后第二位,价格部分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汇总计算时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3)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序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2.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公告要求,作废标处理。

2.2.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报价和小写报价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报价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2.2.4中标资格的确定

招标人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2.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七、项目合同价计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项目合同价计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单价承包,以实际合作期按实结算。合同价为中标人已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审定为准。

2、支付方式:

(1)管理服务费用按半年支付,中标人于每半年首月第15日前向招标人支付半年管理服务费用,费用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收到管理服务费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逾期30个日历天缴纳管理服务费的,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收回合作场地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作期内管理服务费总和÷12个月)×2。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招标人查核款项到账后会向中标人开具收据。

②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开展经营活动,在运营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清场移交手续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需求交还场地,在所有的费用结清且无发生违约行为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

八、合同合作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九、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以及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人的要求,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1)中标人合作期满后需主动撤场,现场需与合作前保持一致,如有损坏须按要求照价赔偿。

(2)中标人撤场不得遗留杂物及不相关物品。

2、中标人须为项目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承担相关费用。

3、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省级以及当地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检查、检验、抽检工作。

十、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范本由招标人提供。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项目概述

佛山新城文化中心总用地面积30.8万平方米,包括坊塔、科技馆与青少宫、艺术村、图书馆、档案中心、博物馆、艺术馆七项建筑单体,既现代时尚,又富含岭南特色,将打造成为体现国际一流水准及岭南文化特色的高档次、高品质的佛山文化新地标,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文化休闲、体验、交流平台。

为满足佛山新城文化中心的商业服务配套需求,提高市民消费的便利性,目前甲方已于文化中心青少宫设立NC STORE青少宫便利店,为市民提供零食小吃、日用品等商品零售服务。

为了进一步丰富文化中心内的商业业态,拓展多样化的产品与服务,促进甲方的经济效益的提升,甲方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社会单位开展合作,于文化中心NC STORE青少宫店引进雪糕车并进行合作经营,从而实现双方互利互惠、合作共赢。

十二、合作内容

招标人提供指定的经营场地(文化中心NC STORE青少宫店旁),并对中标人进行监督管理。

中标人于指定位置进行经营,并向招标人支付管理服务费。

十三、对中标人的要求

1、中标人负责派出运营管理团队进行项目的运营管理,相关人员费用及运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招标人同意。

3、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场地内的整洁卫生,做好场内的维护和保养。

4、中标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管理的各项规定,应定期对运营管理团队进行操作培训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保证消费者安全。

5、中标人负责购买保险,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在运营期间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赔付及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由第三人侵权导致事故的,中标人有权利向第三人追偿。

6、中标人在场地内不得陈列政府规定之违禁品及堆放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如经查获,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若因中标人提供管理服务问题造成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8、中标人必须严格把关食品卫生安全,出售产品所用的原材料须具有相关检验部门认定的检验合格证。中标人必须自行办理卫生部门要求的相关证件,并且保证工作人员健康无任何异常和疾病。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和管理教育并持健康证上班,确保在经营过程中做到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热情服务、收费规范、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树立良好形象。

9、中标人须保证其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不得出现假冒伪劣和过期过质的产品,并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如发现有因食品卫生引起的任何事件,中标人负全责,并且招标人将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10、中标人负责雪糕车的卫生,保证经营地点及经营地点周围的环境卫生,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内。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场地环境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处理。

11、中标人经营期间须保证文明经营。如因中标人原因发生与他人纠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人员要求

1、中标人须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运营管理团队人员必须按要求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中标人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运营管理团队人员时,应事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2、如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运营管理团队人员,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扣减中标人合同价款,终止服务合同。

3、招标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人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

4、即使是招标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十五、场地规定

1、招标人仅按现状提供现有合作场地,雪糕车等经营相关设施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合作场地原有设施设备在场地交接前由招标人搬离,中标人如有使用需要,可与招标人签订原有设施设备交接单,并负责交接后合作场地原有设施设备的保修维护,退场时需无损交还招标人。合作期间,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作场地内外部设施损坏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等损坏),修复或赔偿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需自行承担合作场地内的水电费用,按实支付相关费用。

4、如招标人委托第三方经营并代收本项目管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须按照招标人要求与该第三方签署合同并向其缴纳管理服务费。

5、使用合作场地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接收物业后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自行负责日常运营的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工资、保险、营运杂费、管理成本、消防卫生等)。中标人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及相关经营责任。

7、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缴纳相关的费用及税费。

十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本项目的经营管理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是项目唯一的经营主体,享有项目内的所有收益及承担全部的经营责任、费用、风险,且与其所聘用的人员之间的关系是劳动用工关系。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改善经营方式、优化产品种类或调整经营场所。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对投标时承诺的经营内容进行变更。

3、合作期开始计算前,中标人须为合作场地及合作场地内的设备设施购买财产保险。

4、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按整改要求处理。

5、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要求制定经营管理服务方案,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6、任何由中标人引起的纠纷或损毁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7、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三旧改造和企业改制等地方政府规划调整或实施公共政策的情形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做好配合,招标人有权收回经营权,管理服务费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

8、服务期到期或双方终止合同后,中标人须在到期或终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将合作场地清理干净,中标人不得破坏原有设施,逾期清理的物品招标人有权自行处理。

9、合同存续期间,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暂停或停止经营活动,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在接到通知当日起三个日历天内结算管理服务费进行清场退出并交还经营场地,招标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十七、退出机制

1、中标人所投用设备设计要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如政府有关部门通知设备对区域产生不良影响,责令将设施设备移位或撤离现场,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2、在合作期内,如遇政府行政指令或公园规划改造需要,对协议规定的经营地点进行强制征用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搬迁,招标人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并应及时调整经营场地,确保中标人能够继续正常经营。

3、在合作期内,如非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当地及上级监管部门勒令停止协议规定的经营活动时,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无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按实际经营期向甲方支付费用。

十八、解除合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收取的管理服务费并收回合作场地:

(1)中标人擅自改变合作场地结构或约定经营用途的;

(2)中标人擅自将合作场地转租、转包、租借、转让、抵押等或由第三方代替中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场地从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的;

(3)中标人拖欠管理服务费达1个月及以上的;

(4)中标人故意损坏合作场地的;

(5)中标人利用合作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

(6)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7)因中标人原因停止对外经营累计60天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物业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按实际合作期支付管理服务费:

(1)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合作场地的。

(3)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十九、违约责任

1、若中标人单方面提前终止或解除协议,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提前收回经营场地,且不需返还中标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

2、如中标人对经营场地内原有设施设备有损坏的,需要负责修复并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否则,招标人有权全额扣减履约保证金。

3、在合作期内,中标人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违法或违规的,若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收回经营场地,且不需返还中标人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

4、任何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第三方的损失或者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及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5、本项目如中标人违反相关规定,实施破坏合作场地、恶意违约、扰乱招标程序、拖欠管理服务费(拒不缴交)等行为的,列入区属国有企业经营合作黑名单,在相关项目招标过程中不予考虑;构成犯罪的,依法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

  1、投标文件索引表

2、合同范本

  

佛山市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



附件:
附件1:投标文件索引表.doc

附件:附件2: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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