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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公交企业成本监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0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07
截止日期:2020.05.18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受 ***交通运输局 的委托,对***交通运输局****年公交企业成本监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公示期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受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的委托,对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公交企业成本监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文件【项目编号:441900-202005-0008001001-0004】公示期为 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编号:441900-202005-0008001001-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公交企业成本监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包组一
2019年公交企业成本监审
拟2020年5月进场,2020年 9月30日前出具正式报告,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人民币610,000元
1. 供应商应对包组内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转发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东财〔2019〕89号)
3.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 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2.3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4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
5.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磋商文件。
6.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查询以供应商名称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 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磋商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 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前须访问我司网站:http://www.gzbidding.cn,在右侧“快速服务”栏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六、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769-22241623)或发电子邮件(dgzjzb@163.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获取采购文件不成功,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 款 人: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政法支行
账    号:4405 0177 5138 0000 0505
七、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上一经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8日14时30分(建议供应商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十、磋商时间:2020年5月18日14时30分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十一、磋商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23000
传真:***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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