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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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林园街道清理环境卫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皓月大路与**街交汇**吾悦广场C座**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一标段:LY******-***-*;二标段: |
关键词: | 卫生 街 |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清理环境卫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5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一标段:LY202005-026-1;二标段:LY202005-026-2;三标段:LY202005-026-3;四标段:LY202005-026-4。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清理环境卫生项目。
预算金额:
一标段:700000元;二标段:700000元;三标段:800000元;四标段:800000元。
最高限价:
一标段:700000元;二标段:700000元;三标段:800000元;四标段:800000元。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
一标段:东起青浦路、西至西四环、南起隆化路、北至新竹路。
二标段:东起基隆街、西至西三环、南起新竹路、北至花莲路。
三标段:东起西三环、西至林园街道与城西镇交界、南起迎宾路、北至长白公路。
四标段:东起西三环、西至林园街道与城镇交界、南起长白公路、北至林园街道与城西镇交界。
(2)服务规模:街道及社区的背街小巷、单位庭院、居民区内的堆放物;辖区内明沟淤泥、下水井清掏及维修等。
(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4)采购范围: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清理环境卫生项目全部服务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招标结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企业须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
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8.单位负责人***
9.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至少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网上可查的社保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各标段投标时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绿园区政府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