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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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8 |
招标业主: | 莆田市兴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防弹运钞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防弹运钞车采购 项目编号:PZ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 |
关键词: | 保安服务 |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兴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防弹运钞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防弹运钞车采购
项目编号:PZSG20050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兴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莆田市兴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护照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18(受疫情影响2019年审计报告没有出来的公司)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失信信息记录或不在处罚期内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相应查询结果的截图以及网址链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莆田市兴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招标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594-2631836
联系人***
邮箱:ptzszb@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护照复印件;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18(受疫情影响2019年审计报告没有出来的公司)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失信信息记录或不在处罚期内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相应查询结果的截图以及网址链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7日 15:24 至 2020年05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登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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