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了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G312公路工程皮卡车供货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年4月24日11:30时在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楼会议室,举行了现场竞争性磋商会议,因无单位响应G312公路工程皮卡车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一)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竞争性磋商小组评议重新招标。现重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G312公路工程皮卡车的供货单位。
一、建设单位: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地点:张掖市甘州区
三、采购内容:皮卡车3辆。
四、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20日历天。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投标人的投标超出采购限价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关的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2019年至今至少有2项同类设备销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无不良记录;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供应能力、技术保障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5、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投标必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七、响应性文件内容及要求:
请具备相关资质、愿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采用密封方式向我公司递交响应性文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其中报价函内容应包含税金、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税费、资料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验收检定费及其他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上述费用应有详细的预算说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售后技术服务承诺等),并在密封件外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0年5月7日8时 30 分至 2020年 5月14日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在G312项目办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竞争性磋商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0年5月18日 上午8:30
2.地点: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楼会议室
3.采购单位: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地址:***
5.邮 编:734000
6.联 系 人***
7.联系电话***
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