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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开发区违停监控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5.0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07
截止日期:2020.05.13
招标业主:南通市公安局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开发区违停监控项目(二次) 询价采购文件 受******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的委托,决定就***开发区违停监控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发区违停监控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XJ***)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
 
招标公告正文

南通市开发区违停监控项目(二次)

询价采购文件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的委托,决定就南通市开发区违停监控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开发区违停监控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320693200023(XJ005)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30 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0 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市开发区违停监控项目及安装调试,详见询价文件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入库要求:

(一)企业入库

凡参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CA加密锁和电子签章。详情请查阅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集中办理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1、已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使用新办理的CA锁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主体登陆)的项目响应方业务系统,也可用原系统(南通市政府采购网)账号登录;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通过完成注册,供应商须对所提交的资料负责。

2、首次来南通未注册办理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需要作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然后用办理CA加密锁登录系统。在主体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通过,供应商须对所提交的资料负责。

五、询价采购报价须知

1、下载询价文件:供应商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在“采购业务”→“下载报名”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操作,并下载询价文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2、报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询价结束时间,逾期不可报价。

网上报价路径:供应商使用CA加密锁登陆南通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在网站首页 “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录”,点击进入“项目响应方系统”,然后在“采购业务”→“报价参与(询价)”界面进行报价操作,并在附件信息中点击“电子件管理”上传询价响应文件,并且完成签章操作。完成后点击提交报价按钮。注:报价只可提交一次,不可修改。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无故不到投标现场递交纸质文件的,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黑名单信息”一栏进行公开,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

3、供应商所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视作投标无效。

上传的“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3.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3.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3.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3.2.2资格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③投标人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IEC20000)认证;;

④投标人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IEC27001)认证;

4、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询价结束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递交  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纸质响应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档内容一致,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或取消成交资格。

时间:2020年 5 月 13 日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3第二开标室。

请各投标单位将项目报名回执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开标现场管理告知书(格式按照附件)带至开标现场以供查验,若无回执和开标现场管理告知书,采购人可拒绝投标文件。(不须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七、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网上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附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30天之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上传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九、验收与付款

采购单位根据询价文件、合同约定和验收合格报告内容,按相关支付规定直接支付款项。

十、询价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投标保证金

 2.1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本票等形式。

2.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人;

2.1.3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1.4保证金账户:投标人下载标书之后,在“业务管理-开标前-保证金账户获取(南通)”功能下,找到具体标段,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

2.1.5投标人从基本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里面打款。且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

2.1.6保证金打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

2.1.7如果开标现场投标人对本单位保证金缴纳有疑义,投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

2.1.8投标保证金计算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本金与利息一并划付至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基本账户。为提高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1.9如有问题请现场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

2.1.10银行驻场人员联系电话***

2.1.11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投标人子账户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2.1.12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

十一、报价注意事项

 报价截止时间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十二、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张叶如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软件系统有关问题请向软件系统技术人员提出。

   十三、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性监督管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反馈,包括但不限于:

(1)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内容已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过异议,对回复仍有疑问的;

(2)对开标程序、评标过程、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等有异议的;

(3)发现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供货履约、验收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并提供有效线索的;

(4)潜在投标供应商存在陪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

联系方式:0513-51017660;邮箱:ntkfqggb@163.com 。地址:***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2020年5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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