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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不锈钢隐形井、缝隙式排水沟、热镀锌盖板)采购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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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5.06 标签: 北京市招标 火车站招标 水沟招标 广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5.06
截止日期:2020.05.13
地 区:北京市
内 容: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不锈钢隐形井、缝隙式排水沟、热镀锌盖板)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G-QHSN-WZ-BXGZP-** *.采购条件与依据 *.*本采购项目由***规划和国土**管理委员会《***规划和国土**管理委员会关
关键词: 火车站 水沟 广场
 
招标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

自购物资(不锈钢隐形井、缝隙式排水沟、热镀锌盖板)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R22G-QHSN-WZ-BXGZP-07

 

1.采购条件与依据   

1.1本采购项目由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道路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市规划国土函[2018]26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的施工物资不锈钢隐形井、缝隙式排水沟、热镀锌盖板进行公开谈判。

1.2谈判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设物【2018】185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总建筑面积约136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15米。①西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58公顷,利用西地块及西广场北侧京新桥下用地实施公交枢纽功能,设置枢纽换乘大厅、乘客候车设施、公交业务用房、枢纽指挥用房、公安管理用房、保安保洁用房、与慢行通道结合的地下换乘空间等设施,京新桥下地面设置了公交驻车区、部分到发功能、以及办公停车功能。安排公交线路12条,设置发车站台12个、到车站台4个,驻车位100个(主要安排在京新高速桥下),自行车停车位900个。枢纽主楼位于枢纽西地块内,换乘连廊及上下客区位于西地块、枢纽代征道路、京新高速用地内,总建筑面积约1355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1.5米,容积率0.62,绿化率20%;东地块总建筑规模60平方米,建筑高度6米,容积率0.035,绿化率10%。枢纽主楼首层地面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7.800m。配套实施室外市政管线、场区内部道路、停车场、绿化。②东地块规划用地为0.17公顷,包含公交过境站台、自行车停放区,总建筑面积60平方米。配套实施室外市政管线、场区内部道路、自行车停车场、门卫、绿化、围墙大门等设施。③除枢纽建设用地外还包含如下几部分功能:枢纽配套广场用地及相应京新桥下广场空间包含火车站西广场及自行车停车区等功能,解决步行换乘及进出的需求,同时安排自行车停车位3500个。在西广场北侧,京新高速两侧包含枢纽代征道路用地。在此用地内实施部分公交车道、公交上下客站台、驻车区、社会车行车道、枢纽换乘等功能。此外需利用京新桥下空间用地满足枢纽换乘、公交上下客及公交车周转、停驻等功能。同步实施大铁地下车库出口一个。西广场南侧,京新桥下设置满足15个出租车上客的站台以及出租蓄车区功能。

2.2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四:谈判物资、包件清单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供应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1.3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合法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供应商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2019年)谈判物资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2018年、2019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2018年、2019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年、2019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被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1.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按现行国家税收政策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②供应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谈判物资的生产商的授权委托书;

③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2日(含节假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谈判申请表及文件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人文件购买联系人邮箱,向采购人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文件购买联系人***

4.2本次购买谈判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包件售价均为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谈判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谈判文件均为电子版出售,若需纸质文件,采购人将在收到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邮费到付,但不对邮寄过程中的迟误或遗失负责。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站交通枢纽项目部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61 0150 1022 0111 9544

4.4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5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09:00-10:00,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10:00,地点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

6.1谈判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10:00。

6.2谈判地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街道上地东路国试大厦东侧)。

7.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标书购买联系人***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谈判申请表

谈判申请表

谈判编号:CR22G-QHSN-WZ-BXGZP-07

谈判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不锈钢隐形井、缝隙式排水沟、热镀锌盖板)竞争性谈判采购

供应商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通信地址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谈判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办公传真


在阅读和理解了贵单位谈判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谈判公告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谈判编号——,包件号——的谈判报名。

特此申请,本谈判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开票信息表

 

开票信息表

 

  

公司名称(全称)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号)

9112 0222 1086 13415R

公司登记地址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创业总部基地B16楼

联系人***

***

电话号码

022-59903533

邮箱(财务)


邮政编码


人民币开户行

农业银行天津武清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0206 1601 0400 24722

 

请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

 

 

 

 

 

 

 

 

 

 

 

 

 

 

 

 

 

 

 

 


 

附表三:谈判公告附表

谈判公告附表

 

项目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清河火车站交通枢纽一期及配套广场项目经理部        谈判编号:CR22G-QHSN-WZ-BXGZP-07          包件号:BXGZP-01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资格条件

交货条件

交货地点

交货期

谈判文件售价(元)

交货状态

1

BXGZP

-01

304不锈钢隐形井v

1600*600*5*7

1

详见谈判公告

质量合格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2020.5.17至工程结束

 

 

 

 

 

 


   500

送到现场

2

304不锈钢隐形井

800*800*5*1

125

3

不锈钢缝隙式排水沟

L*210*5

246.8

4

不锈钢缝隙式隐形井盖

600*1200*60*5

11

5

热镀锌一体化泵站盖板

1800*1400*17

1

6

热镀锌一体化泵站盖板

1475*1380*17

8

7

铸铁树池篦子

1300*1300*5

62

 

注:⑴本自购物资谈判计划中所述各种材料需求均依据现有图纸和缺失图纸部分预估数量,其实际采购需求数量及规格以施工图纸为准,并据施工图作为调整依据;

⑵本表中所采购的各型物资均含材料、装车、运输、安装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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