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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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7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青年路东地块**KV排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编号:SDZB*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路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青年路东地块10KV排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DZB2020-010
2.2 项目名称:青年路东地块10KV排迁工程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青年路东地块
2.5 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后40天
2.6 招标控制价:8450067元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类肆级、承修类肆级、承试类肆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无承诺或查证有在建工程者按无效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近三年(2016-2018)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连续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10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截图。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5 月 07 日至 2020 年 05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1850331999@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的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
(10)外埠企业另行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须包含项目经理注册信息)。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开发大厦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
5.4 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877号
联 系 人***
电 话:173909651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尚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开发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18643178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