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6 |
---|---|
截止日期: | 2020.05.28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洛阳市 |
内 容: | ***************受***自然**局委托,就***自然**局****年基本农田保护保障体系建设试点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自然**局****年基本农田保护保障体系建设试点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编号:**政采招标(** |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汝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就汝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基本农田保护保障体系建设试点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汝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基本农田保护保障体系建设试点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编号:汝阳政采招标(2020)0175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0】027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汝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基本农田保护保障体系建设试点补助资金项目,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1、本项目实施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动态监管,为基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配备巡查管护装备,以及影像摄录、卫星定位、可视对讲设备;配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所需的信息化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提升执法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识标志,规范档案管理等。具体设备名称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所采购的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须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原件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文件须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投标文件须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5、单位负责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5月07日至2020年05月12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5月07日至2020年05月12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4、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汝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