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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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5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双凤镇新川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环境卫生第三方保洁项目的招标二次公告 受***双凤镇新川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招标的环境卫生第三方保洁项目在国内组织采购招标。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招标活动;鉴于***双凤镇新川苑社区居民委员会非政府采购主体单 |
关键词: | 卫生 |
太仓市双凤镇新川苑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环境卫生第三方保洁项目的招标二次公告
受太仓市双凤镇新川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招标的环境卫生第三方保洁项目在国内组织采购招标。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招标活动;鉴于太仓市双凤镇新川苑社区居民委员会非政府采购主体单位,故不适用《政府采购法》,仅参照磋商方式设计本次采购活动规则。
一、采购单位:太仓市双凤镇新川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环境卫生第三方保洁
采购编号:TCZX2020-SF-C-0408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拾伍万肆仟元整(¥154000.00)
本次磋商最终将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的供应商投标报价不高于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四、采购需求:环境卫生第三方保洁.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六、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贰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5月12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以下有效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原件携带备查。未出示原件的报名不通过。
2)、标书获取方式及售价: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05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八楼809A号); 招标文件售价:报名通过后现场购买,每套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八、磋商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00-09:30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30时整
磋商时间:2020年05月15日09:30时整
磋商地点: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八楼808-809号)
九、联系及监督
1、采购单位
名 称:太仓市双凤镇新川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2、采购代理单位
名 称: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仓市郑和中路319号兰德东亭大厦八楼808-809室 邮政编码: 215400
联 系 人***
十、本次磋商投标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
(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帐户: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仓陆渡支行
账 号:1102 2418 1910 0005 074
(2) 投标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递交书面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未出示原件视为未交纳。
十一、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二、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三、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太仓市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