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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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执法办案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预算**万元以内。现就此事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提出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执法办案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项目预算88万元以内。现就此事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提出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古蔺县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古蔺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88万元
四、拟推荐供应商:泸州富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五、拟采购车型:2020款吉利博越1.8T6MT智雅型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古蔺县地处山区,道路交通条件差,我院为了保证干部职工按时完成工作需要,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购置8辆执法执勤车,该车用于执法办案。为节约时间以及便利性,我院拟选定泸州富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供应商,经调查,该公司相关资质证明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并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执法执勤车辆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经我院综合评价车辆的越野性能、路面通过性、后期保养及维护等方面因素,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2020款吉利博越1.8T6MT智雅型车辆。
七、公示期及其他: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本项目拟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及理由有异议的,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以书面形式(具体内容包括:事实依据、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古蔺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地址:***
监管部门:古蔺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
古蔺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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