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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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3 |
地 区: | 泰兴市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分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E3212830362002742003001)
本招标项目分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泰兴市分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分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委托泰兴市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分界镇广德港东侧
(2)规模:工程造价约238万元,主要包括旋流沉砂池、一体化处理装置等施工。
(3)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25日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分界污水处理厂改造等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进场施工15日内付工程总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底付30%,竣工满一年付工程审计决算价的30%,工程竣工期满两年结清余款。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业绩:无要求
(2)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3)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兴站(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5月7日 0:00时起,至2020年5月13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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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详见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