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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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5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股东决 |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库车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库车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库车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股东决定的通知》(中国石化计炼函〔2020〕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库车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库车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149乡道以东、南疆铁路线以南、319县道以西。
2.3建设规模: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库车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无损检测工作及相关附属工作,(不包含无损检测所需的脚手架搭拆工作)。
2.7标段招标范围:第一标段:罐组一4台10万方原油储罐主体、防火堤内管网,库内管网及库外工程无损检测。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 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A级及以上),获准从事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等工作;
②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③省级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单体罐容50000m3及以上大型储罐无损检测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5年以来有单体罐容50000m3及以上大型储罐无损检测项目业绩。
(2)技术负责人***
(3)射线照相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专业检测人员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Ⅰ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
(4)安全负责人***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4日 10:10至2020年5月10日 18:00。
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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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石油科研生产园区BM101。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南路466号西北石油科研生产园区BM101。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