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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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2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区第二中学的委托,依据*****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号计划,对其**区第二中学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ZT****-NK-C***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中学 |
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第二中学的委托,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20)145号计划,对其南康区第二中学绿化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ZT2020-NK-C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规格性能及质量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南康区第二中学绿化工程项目 |
新校门、主干道路、教师公租房等区域绿化,壹年养护包活。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招标人指引响应供应商自行勘察。详见磋商文件。 |
1 |
项 |
962607.00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国产产品参与投标。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现场签到顺序。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六)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5月1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磋商文件的购买: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5月12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①室(南康区泰康中路食品城1栋101(邮政银行后面),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和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温馨提示:磋商地点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九)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南水支行,账号:36050111064000000126;转账请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启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壹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一)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节能、环保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二)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0%收取。
(十四)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五)联系方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康区泰康中路食品城1栋101 (邮政银行后面)
电 话:0797-6651008
邮 箱:gzzt6651008@163.com
联系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南水支行
账 号:36050111064000000126
户 名: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网 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采购人:赣州市南康区第二中学
地 址:南康区教育路
电 话:0797-6640167
联系人***
赣州仲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