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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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9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阿克托海乡幸福大院项目(EPC模式)已经由乌发改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政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克托海乡幸福大院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次 |
关键词: | 监理 |
一、招标条件 | |||||||||
乌什县阿克托海乡幸福大院项目(EPC模式)已经由乌发改批〔2020〕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什县民政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乌什县阿克托海乡幸福大院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21.4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乌什县阿克托海乡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建设宿舍、办公区、食堂、洗衣房、活动室、医务室、消防设施、电力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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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需要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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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0年04月30日 10时00分 至 2020年05月19日 20时00分 (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价格: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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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阿克苏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填写的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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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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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什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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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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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星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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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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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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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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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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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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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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