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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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30 |
招标代理: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号批准前期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位于***胜利*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17]213号批准前期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胜利路北侧,人民法院以东,与人民法院和公安局相邻。
2.2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文化标识工程所涉及的门牌、科室牌、厕所指示牌、警示牌、人员去向牌、办公室制度牌、楼层索引牌、宣传牌、文化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为2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等相关内容。
3.2 其他要求:疫情期间,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