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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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龙建招****-**F*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茶街二期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资[****]***号文件(项目代码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园林绿化管理处,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设计 街 |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龙建招2020-25F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上茶街二期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资[2020]115号文件(项目代码为2020-331181-48-01-1138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龙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根据《龙泉市上茶街二期提升改造工程相关事项协调会》的会议纪要,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组织实施模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龙泉市江滨南路东段,同心花园北侧。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79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上茶街二期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包括提升改造沿街建筑外侧、园林景观构筑物、种植绿化及其它造景、园林铺地、给排水、电力等内容。 项目概算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701.3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468.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龙泉市上茶街二期提升改造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设计: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优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及调整)、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内容,完成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同时包括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 ② 采购:包括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③ 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及其相关内容;还包括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等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等),直至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 ④ 总承包管理服务: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管理和培训等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但不包括工程监理、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等服务工作。 2.3 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要求 ①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② 缺陷责任期(质保期):至少12个月。 2.4质量要求 ①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规范要求。 ②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包括电力局等部门)的最终验收。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②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EPC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核查。 3.2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1)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须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委派)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或市政专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B 类证,且为未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或市政专业)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担任,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法人)、项目负责人*** 3.4 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负责人*** 3.5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具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6 省外企业(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材料。 3.7 本次接受联合体投标,其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②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均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网址: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5 月 26 日上午 09 时 30 分止;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5.2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网址:http://lq.lssggzy.com/lq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江滨北路198号附近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17-18楼 联系人:季工 联 系 人*** 电 话:13857091221 电 话:15325186251、0578-7752353 邮 编:323700 邮 编:310007
2020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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