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包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东河广场管理所2020-2021年度劳务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20〕4012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SZ-2020-064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其他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评标方式: |
纸质评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包含绿化工程、劳务等相关范围)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状态; 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7、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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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20年04月30日 17:40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11日 17:40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0.00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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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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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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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18日 09:20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装备大道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18日 09:20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装备大道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东河广场管理所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民航西路 |
采购人联系人***
| 翟超云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460969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2403171430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项目负责人***
| 邢瑞芳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804 |
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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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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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13128233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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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劳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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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东河广场管理所、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