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ZY20-XA609-FW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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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4.30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第十一采油厂****年第一批含油污泥转运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第十一采油厂****年第一批含油污泥转运处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 |
招标编号: ZY20-XA609-FW345
1.招标条件
第十一采油厂2020年第一批含油污泥转运处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0年第一批含油污泥转运处置项目主要内容是对桐川、太白梁、新集、方山、彭阳作业区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处置及无害化处理,预计清理处置含油污泥8500吨,服务过程必须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政府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清理处理,清理后现场达到长庆油田分公司及第十一采油厂环保管理相关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和服务内容:
第一标段:对甘肃境内桐川、太白梁、新集、方山作业区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处置及无害化处理,预计清理处置含油污泥7500吨,拟选用五家具有相关污油泥转移、处置资质的清理单位(厂家)进行清理、转移及无害化处理,工作量平均分配,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第二标段:对宁夏境内彭阳作业区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处置及无害化处理,预计清理处置含油污泥1000吨,拟选用一家具有相关污油泥转移、处置资质的清理单位(厂家)进行清理、转移及无害化处理,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3 实施地点:第十一采油厂所属区域。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5 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开展含油污泥外运及处置工作,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工作量平均分配给其他中标人。具体情况见编号ZY20-XA609-FW345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含油污泥安全回收、利用、处理等内容;第一标段具备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HW08)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置或者综合经营;
3.3 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并提供2018年或最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拟投入拉运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5 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含油污泥处置业绩;
3.7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3台及以上;
3.8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9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05 月 01 日至2020 年 05 月 07 日: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③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 只接受电汇或转账,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 投标人电汇或转账,必须在备注、附言、用途等地方填写:“ZY20-XA609-FW345标书费”。(同时将转账凭证发送到xbfzxfp@163.com,我们会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您的邮箱,标题格式:ZY20-XA609-FW345+第十一采油厂2020年第一批含油污泥转运处置(单位简称))
③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 6808 9610
行 号:1047 9100 3500
4.4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电汇底单和购买标书登记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及编辑版Excel或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
4.5 本项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 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0 年 05 月 20 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现场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无需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世纪大道南口陇东生产指挥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0934-8391007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电 话:0934-8380903
电子邮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 年 0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