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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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国家电网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 国网**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年第二次物资类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国网**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年第二次物资类 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KY****-SQCG-***-WZ) *. 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2020年第二次物资类
授权采购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KY2020-SQCG-002-WZ)
1. 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单位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受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委托授权采购,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为本次采购的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采购。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2020年第二次物资类授权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供货及配送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和承担采购风险等方面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应答人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或销售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采购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国家规定需要取得试验、鉴定报告的产品,应提供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4)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供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产品的规定标准。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
(9)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验证。
(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批)次单一来源谈判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c)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d) 对于接受代理商的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的或制造商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e) 被责令停业的;
f)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g)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h) 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i) 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有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提供虚假试验报告行为的。
(11)应答人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
3.2其他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批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技术参数以技术规范书为准。应答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货物数量、交货期以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应答申请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4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可自行登录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sgcc.com.cn/),使用按本公告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应答申请表》报名,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493652463@QQ.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国网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2020年第一次物资类授权采购项目+应答人全称)。采购人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将在12个小时内通过邮件方式向应答单位发放采购文件及技术规范等资料。如未收到,请及时与采购人联系。若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报名申请成功,则开标当天递交的应答文件将被拒收,后果由应答单位自行承担。
示例: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2020年第一次物资类授权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应答申请表
致: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我公司已仔细阅读了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2020年第二次物资类授权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的所有内容,现决定参与以下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工作:
供应商名称 |
应答单位名称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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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参与批次名称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2020年第二次授权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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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及包号 |
标段名称 包号 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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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2报名费用:本批次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4.3 采购文件获取
以电子版方式发放采购文件。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10:30时之前。
为有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避免人员聚集和流动,本次采购只接受邮寄方式或邮件方式递交应答文件:
1.邮寄方式。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20年5月7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恒达街200号国网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综合服务中心)南工收,电话:***
2.邮件方式。本次谈判项目对于因疫情原因不能“邮寄”的应答人应及时与采购方联系,联系人:南工18099212525;取得采购方同意后,应答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于2020年5月7日10:00-11:00(北京时间)之前将压缩加密的电子应答文件以电子邮件***
5.2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或者应答人未按要求对电子应答文件压缩加密或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解压密码的,视为未按采购文件密封要求递交,采购人不予受理;应答人未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解压密码至指定邮箱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5.3邮件方式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遇无法识别读取的情况,做否决处理。本次邮件方式递交应答文件的应答人请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电子版彩色PDF文件,成交人(中标人)在中标后按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开标文件、报价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
5.4评审时间:2020年5月7日10:30(具体时间以谈判地点日程安排为准);
本次采购评审过程,应答人均无须到场,谈判报价方式采用一轮报价形式,无二轮报价。
5.5应答保证金: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p.sgcc.com.cn/)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接收应答文件、谈判等事宜。
7. 重要提示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应答人集中开标、谈判,在评审阶段请各应答人保持手机畅通。
资质业绩、标包号等事项应以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载明的要求为准,不得随意改动,敬请注意;应答时,如技术规范书提出相关资质、业绩要求且与公告中资质、业绩要求不同,以公告的要求为准。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恒达街200号国网新疆电力科学研究院
邮 编: 830001
联 系 人: 南工
电 话:0991-2918366
邮 箱:493652463@QQ.com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