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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目湾III号海堤迎水面灌砌石防浪墙修复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4.29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29
招标业主: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区:宁波市
内 容:大目湾III号海堤迎水面灌砌石防浪墙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目湾III号海堤迎水面灌砌石防浪墙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委托***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正文

大目湾III号海堤迎水面灌砌石防浪墙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目湾III号海堤迎水面灌砌石防浪墙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目湾III号海堤迎水面灌砌石防浪墙修复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位于大目湾III号海堤;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灌缝180立方米、干砌石护坡砌筑175立方米、M10浆砌防浪墙砌筑76.05立方米、3米宽50米长0.5米厚石渣道路铺设、人工清理坝面等工程。

工程造价:约20万元;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混凝土灌缝、干砌石护坡、浆砌防浪墙、道路铺设及人工清理坝面等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及主材)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标段划分:/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9-2020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

3.4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的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

3.5报名的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6根据浙水建【2013】31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3.8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5月07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17:00 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 付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 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 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6181/login。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小型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公共资源小型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注意事项:

1、保证金均采用线上缴纳,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2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05月14日14时 00分,地点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会议室。

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会议室,联系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冯婷婷),联系电话***

递交方式二:邮寄递交。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递至“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收件人为:孔利,联系电话***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0574-65790718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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