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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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全民健身中心景观工程施工 公告日期 ****-**-** 截止日期 ****-**-** 联系人 李兆军 联系电话 *********** 招标要求 工期*.具体开竣工要求按照总包要求执行 质量*. 专业分包人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专业分包人应向工程 |
# | 主要工作内容 | 单位 | 预估工作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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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观工程(苗木) | 项 | 10,857,778.87 | 1、对于要隐蔽的部位或需要签证的部位或变更的部位,要随时在隐蔽前由专业分包人 ,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签章确认。 2、此单价包含且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保管费、运输费、安装费等。 3、分包人水、电费用按实收取,分包人所发生的水电费用在算中直接扣除。 4、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均由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指定的外审单位进行核对,承担相应审计费用,并扣除相应的社会保障费。 5、分包人必须与总承包人同步审定竣工结算,总承包人定案后,分包人尚未定案的,按定案付款节点与前一付款节点的差额,分包人承担总承包人欠款差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在分包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6、分包人使用总包材料、设备时单独计算。6、按照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约定的日期内完成,按照清单中约定养护期一年,一级养护。本工室外交叉施工,主要室外工程的成品保护,如有破坏,应进行修复或按实进行赔偿。 |
2 | 景观工程(苗木)配合费4% | 项 | -10,857,778.87 | 工程承包人收取分包人结算总造价的4%作为施工配合费,由乙方进行审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
# | 履约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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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预付款20%(如果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达不到总包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分包人统一按本合同支付比例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同比例调整) |
2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50%,(如果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达不到总包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分包人统一按本合同支付比例按发包人实际付款比例同比例调整) |
3 |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 |
4 | 4、余下的15%工程价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后支付。 |
5 | 3、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造价总额的5%,在合同履约完毕(竣工结算定案后),若无违约情况全额无息退还,若出现违约情况,扣减违约金后差额无息退还。(分包人同意如果业主支付工程款达不到总包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时,本合同支付比例按业主实际付款比例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