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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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28 |
地 区: | 温州市 |
内 容: | 为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验收迎接工作,充分利用区域文化特色,加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着力营造全*动员、全城联动共创的浓厚氛围,根据《***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方案》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设计定制一批宣传用品。现将比选公告的有关 |
关键词: | 文化服务 |
为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验收迎接工作,充分利用区域文化特色,加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着力营造全市动员、全城联动共创的浓厚氛围,根据《温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方案》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设计定制一批宣传用品。现将比选公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活动宣传品
二、项目时间:2020年5月中旬
三、项目目的:推进温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验收迎接宣传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相关“温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品的设计、制作,提供设计方案及说明文字,结合本土文化特色,了解公共文化事业,并加以宣传推广。
活动费用:按比选确定的方案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总价不超过18万元。
五、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示范区创建办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用扫描电子版发邮箱:wzsggwh@163.com,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附经费明细)参加比选,由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比选,我方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协商后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创建办联系人***
附件:关于组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活动宣传品采购比选公告.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