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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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受***教师进修学校的委托,对其培训服务进行采购。经报区采购办备案同意,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邀请了*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编号:LDD******* *.采购项目: ****年***教师进修学校综合培训项目(第二次) *.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章) 采购预算指导价( |
关键词: | 学校 |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受莲都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委托,对其培训服务进行采购。经报区采购办备案同意,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邀请了1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LDD2020001 2.采购项目: 2020年莲都区教师进修学校综合培训项目(第二次) 3.采购内容: (详见第三章) 采购预算指导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4.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特定条件: ⑴为本项目所邀请的供应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⑶未被列入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1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文件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 招标文件的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3) 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 ,注册咨询电话:*** 4)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2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招标项目信息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 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 备份投标文件(.bfbs结尾的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 8.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 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4)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 7.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8.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9.递交文件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号5楼),按招标文件要求仅需提供电子文件。 10.谈判时间:2020年5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11.谈判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号5楼),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到达现场。 12.其他事项: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3.采购人联系方法*** 采购人: 莲都区教师进修学校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14.联系方法***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8-2027931 传真:*** 15.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莲都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2020年 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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