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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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21 |
招标代理: | 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附件****政务信息系统集成和公共服务数据共享应用示范工程-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之营商环境应用系统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之营商环境应用系统采购项目(终稿).doc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委托,就***政务信息系统集成 |
关键词: | 平台 政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委托,就衢州市政务信息系统集成和公共服务数据共享应用示范工程--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之营商环境应用系统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之营商环境应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QCGZ2020004
项目名称:衢州市政务信息系统集成和公共服务数据共享应用示范工程--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之营商环境应用系统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之营商环境应用系统采购项目
二 、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1 |
衢州市政务信息系统集成和公共服务数据共享应用示范工程-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之营商环境应用系统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
1 |
套 |
1150万元 |
2 |
衢州市政务信息系统集成和公共服务数据共享应用示范工程-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之营商环境应用系统 |
1 |
套 |
1231.9万元 |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或者投标人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
3. 单位负责人***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无须报名。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zcygov.cn/login)获取采购文件。其他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衢州市财政网(czj.qz.gov.cn)免费下载。
五 、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CA数字证书使用中出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联系方式***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9:30:00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项目中要求提供功能演示的项目,须参与现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联系电话***
七 、开标时间:2020年5月21日9:30:00
八 、开标地点: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
九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 、其他要求: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联系人:金先生,电话:0570-3893203);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徐先生;电话:***
十一、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
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室(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
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信息:
衢州市政务信息系统集成和公共服务数据共享应用示范工程-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之营商环境应用系统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之营商环境应用系统采购项目(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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