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联勤警务室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联勤警务室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
2.2招标范围: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联勤警务室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设计范围为对尖山新区警务室、黄湾警务室建筑内部空间进行基础改造装修、软装、文化创意设计进行综合设计等,总面积约 393.2平方米(其中尖山新区警务室207平方米、黄湾警务室186.2平方米)。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业主提供的平面格局图进行深化设计与施工,区域内布展施工总承包实施[包括整体装修、综合布线、室内强弱电]等确保整个警务室整体装修的全部内容(含甲醛检测)通过业主最终验收。
2.3合同估算价:53.00万元。
2.4设计、施工工期:2020年5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本项目不分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年 04月 28日至2020年05月07日上午08时30 分,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36.22.189.98:8085/TPBidder/)”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 报名后在“乡镇项目”栏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递交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企业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接收人:何晔希,联系电话***
5.2如现场投标的,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递交时间:2020年5月8日下午13:00时至14:00时,递交地址:***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投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尖山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人***
电 话:512010 电 话:0573-80709920
传 真: 传 真: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