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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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8 |
地 区: | 湘潭市 |
内 容: | ***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受**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中小型基础维修、维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中小型基础维修、维护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受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中小型基础维修、维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中小型基础维修、维护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XTGHZB[2020]0015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3980000元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每个包预算金额为1990000元整,分包中标。
六、服务范围: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中小型基础维修、维护服务。根据招标单位实际需要和现场情况确定每单次项目实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安保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换
2、房屋、墙面漏水修复
3、小型砖砌体挡墙、围墙等修复
4、管道清淤、外墙幕墙的清洗
5、标识标牌、广告牌的更换和安装
6、公共区域的照明亮化设施的更换
7、采购单位下属所有资产公司的其他维护、修缮、附属工程以及根据采购单位需要的临时增补项目的实施。
8、服务项目、参加人员和具体内容根据后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根据具体项目范围增加具体要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7.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7.4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7.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请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7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8.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5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8.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8.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8.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8.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元整/包(人民币)。
9.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9.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9.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时00分。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十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三、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十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九华资产管理与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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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温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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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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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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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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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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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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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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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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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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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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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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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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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0年2月1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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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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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0年2月1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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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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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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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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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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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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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