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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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报价截止日期:****-**-** **:** 申请单位:宝庆电厂 单据编号:宝庆电厂(煤询)-****-**-*** 申请人:蒋仁宏 签发人: 申请日期:****-**-** 交货时间:****-**-**至****-**-** 煤种:无烟煤 原煤 采购数量(万吨):* 运输方式:火车 交货地点: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000(kcal/kg) | 全水分Mt≤:10(%) | 收到基挥发分 Var:至(%) |
收到基灰分 Aar≤: (%) | 收到基全硫 St,ar≤: (%) |
空干基灰分 Aad≤:(%) | 空干基全硫 St,ad≤:(%) | 空干基挥发分 Vad:至(%) |
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Kcal/kg) | 干基全硫 St,d≤:2(%)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9至 40(%) |
粒度≤:50(mm) | 灰熔点ST≥:(℃) | 哈氏可磨系数≥:(HGI) |
备注: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每低于基准值100kcal/kg,结算价格下降1元/kcal.吨。硫份St,d每超过基准0.1个百分点结算价格下降3元/吨。挥发份每低于基准1个百分点结算价格下降3元/吨。 投标时,出卖人必须向买受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标后签订本合同时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额。履约保证金额(元)=本合同签订量(吨)×10元/吨。若合同兑现率≥85%,则出卖人的燃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受考核;若合同兑现率<85%,买受人按照不足合同签订数量×10元/吨扣除货款,扣款=(合同签订量-出卖人在合同期内的到厂验收数量)×10元/吨;因出卖人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未履行合同的,则燃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出卖人。因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合同兑现率<85%,出卖人提供正式函件说明原因,则出卖人的燃料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受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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