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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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8 |
地 区: | 温州市 |
关键词: | 路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27日10时至2020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账户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77——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 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北路1号楼461号(现门牌号:城北小区1号楼461号)房屋一处,房产权证号:浙(2018)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34943号,登记时间:不详,建筑面积为:250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总层数:6层;土地使用权面积:30.43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2079年08月05日。
评估价:100万元,起拍价:70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统一定于2020年4月16日15:00-15:30时安排看样(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过时不接受预约)。
特别提醒:“浙江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信息开展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无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4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5月18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遇节假日顺延),建议来本院执行事务中心(地址:***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再约定时间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院咨询电话:***
本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