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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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01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李家壕煤矿(****年*月*日-****年*月**日)煤泥进行公开竞价销售,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年*月**日**:**—**:**。 二、交易资格 在国能***·***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 三、成交规则 按照“ |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李家壕煤矿(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30日)煤泥进行公开竞价销售,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交易商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20年4月28日10:00—10:30。
二、交易资格
在国能580·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资审合格的煤炭生产
三、成交规则
按照“优先价格高、其次数量大、报价时间早”的原则,实行高价成交。
四、数量、最低报价: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最低含税报价(元/吨) |
最小提 报量 (万吨) |
数量 (万吨) |
李家壕煤矿选煤厂 |
场地出库交货 |
10 |
3 |
3 |
备注:合同期限为从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30日止。
五、要求和规定
5.1煤质:质量以销售方每天生产外排到场地的实物为准,销售方不保证最低热值,报价人自行对竞价的煤泥进行检验,一经报名则视为对标物的确认。
5.2购买方必须根据李家壕煤矿的日生产煤泥量拉运。
5.3购买方严格按各煤矿及选煤厂有关规定进行装车外运。
六、违约处理
6.1合同兑现率考核
6.1.1购买方要保证拉运量兑现率在100%以上,供方对运量兑现率的考核,以合同(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天数作为一个考核期,考核量为合同天数*500吨。
6.1.2运量兑现率<100%,扣罚履约保证金。
6.1.3若购买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连续3日兑现率低于日进度100%的,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管理
7.1交易商在交易前,需预先向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处指定的帐户中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换成履约保证金。
7.2请各参与交易的交易商在交易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保证金,交易前一小时拒收竞价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办法:固定保证金每单2万元),至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处
开户银行:工行内蒙古包头分行沼潭车站支行
银行账号:0603012629224540812
八、合同履约执行期及其它事宜
1、合同执行期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