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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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5.18 |
地 区: | 舟山市 |
关键词: | 街 |
拍卖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27日10时至2020年4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lD93aD&user_id=1102261342户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舟山市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新村4幢306室(含:装修、车棚)拍卖房屋建筑面积69.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3平方米。建造于2008年,标的物位于五层钢混结构住宅楼的第三层,具体装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照片、视频仅供参考,以实际现场状况为准。地类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76年12月13日。
评估价:83.47万元,起拍价:66万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舟山市普陀远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电话:0580-3016396、3054307,联系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等。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本次变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后凭正式发票向执行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5月1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206 0201 2920 0724 642 )。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网址: http://www.zsdhcourt .cn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二0二0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