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04.26招标公告 > 大足区双塔中学足球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大足区双塔中学足球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4.26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足球场招标 中学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26
招标代理: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区**中学足球场建设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补助资金,发包人为*****区**中学。本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承包商的方式进行发包,特邀
关键词: 工程招标 足球场 中学
 
招标公告正文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大足区双塔中学足球场建设工程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20〕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大足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补助资金,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双塔中学。本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承包商的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大足区双塔中学足球场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369号(大足区双塔中学校园内)

2.3建设内容:本项目是对大足区双塔中学塑胶运动场、校门进行改造和新建停车场,主要建设内容为重新铺设透气型塑胶跑道约3400平方米,铺设悬浮地板球场约600平方米,铺设广场透水砖约36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约120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130米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2.4工期:60日历天。

 3.发包范围及价格

3.1发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2发包价格

  1. 发包人以大足财评〔2020〕32号文件为准,并按该资料的建设内容和价格签订承发包建设

    施工合同。

    (2)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对本发包项目审定的发包价〔大足财评〔2020〕32号文件〕,为人民币2226991.38元(大写:贰佰贰拾贰万陆仟玖佰玖拾壹元叁角捌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46294.26元(大写:肆万陆仟贰佰玖拾肆元贰角陆分),该发包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采用201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工程量清单组价;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2014〕6号),人工价格参照2020年第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大足区价格;材料单价参照2020年第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大足区价格并结合市场价进行调整;

    (3)本发包工程实行以发包人规定施工图承包范围及发包价,采用单价包干承包模式,发包人按规定的建设内容和价格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采用201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工程量清单组价;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2014〕6号),人工价格参照2020年第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大足区价格;材料单价参照2020年第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大足区价格并结合市场价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除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按程序报批的重大设计变更准予调整外,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不予调整。

    (4)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材料暂估价除外)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采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6】)35号文件。

    (6)增值税采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

    (7)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在施工建设期间按程序报批的重大设计变更,结算原则如下: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公告批准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②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3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③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2014〕6号),人工价格参照2020年第一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大足区价格,材料价格参照材料单价参照2020年第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询价进行调整。

    ④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中标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纠纷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3.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2)担保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之前,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其中:
    1)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国有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否则,招标人有权指定其它符合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担保形式。
    2)履约担保为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仅限于本辖区内的担保公司(重庆市大足区兴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的担保。
    3)履约担保为银行转帐的,中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将相应的履约担保金额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注:中标人转入履约保证金时须在转入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大足区双塔中学足球场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但不应引起歧义。

(4)退还时间:工程完工预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或在法定时限内缴纳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注: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依法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或在法定时限内缴纳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抽取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肆万肆仟元整(人民币),小写44000元整(人民币)。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详见“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http://ggzyjy.dazu.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上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网银缴纳:开通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企业可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本区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凡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企业网上账户注册、核验及变更:

1.账户注册。网上注册账户由企业自行网上注册。自行网上注册的直接进入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ggzyjy.dazu.gov.cn),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流程点击网页上方的网站用户注册须知按要求进行注册)。

2.账户核验。完成账户网上自行注册的企业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前带相关注册资料(资料明细如下)到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工程交易科进行核验。没有通过核验的,将影响对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的认定及退还。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前未进行账户注册和核验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账户核验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企业会员注册信息备案表;(2)法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开户许可证;(5)营业执照。

注:未三证合一的交:(1)企业会员注册信息备案表;(2)法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开户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3.账户变更。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账户信息,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前提交账户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变更和核验,未进行账户变更和核验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

五、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1.认真响应文件要求。投标人要仔细研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缴纳保证金的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时限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

2.严格退款方式和账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需退还的保证金,原则上直接退回原进账账户。

 3.注意分区缴纳的账户。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严格按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缴纳,每个项目及其分包、分标段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交入。不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保证金退还:

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施工合同签订并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前三名)的保证金。

七、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大足区双塔中学足球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可简写,但不应引起歧义) 保证金。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年5月7日9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中心出具到账确认表)。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保证金无效。

※因缴款账户信息不全等问题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付的,由交易中心按程序重新审核后予以退付。

※保证金退款信息将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保证金退款查询”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18年大足区房屋与市政项目国有投资限额以下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文件执行。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信用报告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大足发改〔2019〕57号)的规定,投标人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若信用报告反映该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低于B级,被列入“联合惩戒记录”、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均将被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选择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①在大足区行政服务中心“信用大足”窗口或“信用中国(重庆大足)”网站(网址:http://dazu.hlxy.com/)出具的第三方信用报告;②投标人自行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同时提供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备案证明。

投标人提交的信用报告必须在报告有效期内使用,信用报告有效期不超过1个月,在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注:须提供信用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5)业绩要求:

企业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60万元以上的学校校园内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业绩1个及以上或合同金额不少于16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业绩1个及以上。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内容以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四库一平台”)上本企业申报备案的业绩为准,将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基本信息或招投标信息或合同登记信息或施工许可或竣工验收等五个界面中一个或多个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主要信息)加盖单位章后装入《资格审查资料》中,开标时核验原件(网页截图除外)。

开标后,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到项目所在地实地核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4.3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必须已在承包商单位注册)。注: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2、其他主要人员:A.项目技术负责人***

 以上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在公司近六月(不含开标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4其他要求 (1)承包商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席随机抽取摇号现场。

(2)外地施工企业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投标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并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3)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袋中并密封,所有资料原件另封装一袋,在缴纳抽取保证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料备查)。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所报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凡发现派驻项目经理与其它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同的,建设单位视为施工单位存在违法挂靠承包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施工单位在大足区国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三年内不得在大足区投标。并将该处理结果报送大足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信息纳入全市信用平台。招标人有权利执行市建委推行的安全文明工地项目班子人员电子考勤(人脸识别)。项目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自行承诺出勤天数应不少于每月22天,凡是出勤天数少于22天的给予每人每天2000元以上经济罚款,给予施工单位50000元以上经济罚款,并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施工单位在大足区国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在大足区投标。并将该处理情况报送大足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纳入信用考核,相关信息纳入全市信用平台。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企业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其他在建项目当中任职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记入不良记录。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发包公告于  2020   年4月26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5.3承包商报名及截止时间

承包商报名时间:  2020  年5月7日10 时00分至 2020 年5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0 年5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保证金后,向发包人(及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进行报名登记,同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6.工程款支付::发包人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1)①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确认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完工产值,以不低于当月已完工产值的25%作为当月人工费(工资款)进行支付; ②建设单位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工程峻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结算款的60%(支付工程款视业主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而定,如资金未到位,工程款拨付时间则顺延)。

(3)剩余工程款在完善结算资料提交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支付审计审定金额95%的工程款(支付工程款视业主上级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而定,如资金未到位,工程款拨付时间则顺延),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再支付剩余的5%。发包人每次拨款,承包人须开具相应金额的建安增值税专用发票。

7.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介绍发包人、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发包人公布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潜在承包商递交保证金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承包商顺序号及名单后,(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须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未按时到会及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2条“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6)发包人代表先后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7)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8)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联系方式***

发包人:重庆市大足区双塔中学

发包代理机构:重庆熙创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