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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银江水电站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综合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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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4.26 标签: 四川省招标 水电站招标 监理招标 电站招标 
加入日期:2020.04.26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江银江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综合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江银江水电站(项目名称)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能源〔****〕***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
关键词: 水电站 监理 电站
 
招标公告正文

金沙江银江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综合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金沙江银江水电站(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能源〔2018〕17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自筹20% 、银行贷款 80%,招标人为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综合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法规函〔2019〕13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银江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中游攀枝花河段末端——金沙江和雅砻江汇合口上游约3.6km,上距攀枝花市主城区(攀枝花水文断面)约10km,G227国道(金沙江大道)从坝肩右岸通过,G353国道(钢城大道)从坝肩左岸通过。上游衔接梯级为金沙水电站,两梯级相距21.39km,控制流域面积25.98万km2,多年平均流量1870 m3/s,年径流量590亿m3。银江水电站正常蓄水位998.5m,校核洪水位为1004.92m,总库容5900万m3,为径流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390MW,最大坝高73m,多年平均发电量为 15.69/18.34亿kW·h(不考虑龙盘/考虑龙盘)。

根据金沙江攀枝花河段开发需要和银江水电站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开发条件,确定银江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为发电、改善城市水域景观和取水条件等。

银江水电站右岸导流明渠轴线总长约 1115m,明渠底板设计高程970m、宽43.0m,进口与主河床夹角约 35°,出口与主河床夹角约40°。坝轴线至下游倪家沟长550m 的明渠段开挖坡高较大,高程 1008处宽21m的 214 省道分两段,以下坡高38m,以上坡高21m~70m;进出口开挖边坡高度较小,一般20m~45m。

G227国道是攀枝花市与外界联系的主干公路,也是攀枝花市内重要城市主干道。道路北起凉山州会理县与攀枝花市米易县交界处的甸沙关,南止攀枝花市仁和区与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交界处的方山挖断路(地名),两端均与108国道相连,全长167.376km,基本位于攀枝花市境内。G227国道在雅江桥至路歇桥间约有20余 km穿行于攀枝花市城区,依次为钢城大道东段、金沙江大道东段、攀枝花大道东段、攀枝花大道中段、金沙江大道西段、迤沙拉大道。经过银江水电站坝址右岸的 G227国道(金沙江大道)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约为21.0m、其中路面宽16.0m,双向4车道,左侧人行道宽各3.00m,右侧边沟及花台宽 2.00m。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主要施工控制进度

(1)2020年5月渣场具备弃渣条件,2020年12月35kV施工供电系统具备运行条件,2021年10月砂石骨料系统、右岸混凝土拌和系统具备运行条件,2021年11月银江大桥具备通车条件。

(2)2020年 10月开始一期围堰以及坝顶以下导流明渠开挖施工,2022年10月导流明渠和纵向围堰混凝土浇筑完成,具备过流条件。

(3)2022年10月开始二期围堰填筑,11月下旬主河床择机截流,并开始防渗墙施工。

(4)2023年12月开始厂房、河床溢流坝段混凝土浇筑, 2025年 9月,基本完成厂房和溢流坝段土建,以及首台机组和金属结构安装施工。

(5) 2025年12月,三期围堰临时挡水,首台机组投产发电。

(6)2026年 10 月~12 月,利用上、下游临时闸门挡水,完成明渠内弧形工作闸门安装。

(7)2026年 12月,剩余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工程基本竣工。

(8)2027年1月-2028年12月,为工程完建期及竣工验收服务期。

2.2 监理服务期限

本合同监理服务的期限:施工工期(含施工准备期)+满足缺陷责任期和竣工验收服务期(包括总工期、单项工程工期、竣工验收服务期延长的风险)。

竣工验收服务期: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后起2年。

2.3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监理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为(但不限于):

2.3.1水土保持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

(1)监理服务范围为:金沙江银江水电站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监理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金沙江银江水电站的水土保持监理应以审批的《金沙江银江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作为监理的主要依据,重点监理项目建设区施工期间所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及工程承包商施工执行水土保持相关要求的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监理的重点区域是项目建设区的弃渣场、场内交通工程、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区等,具体监理任务如下(但不限于):

1)对水土保持设计提出的所有水土保持项目及相关水土保持施工技术要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采取检查、旁站和指令文件等监理方式。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水土保持要求,对工程项目承包商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抽查、监督,监理工程建设的各项施工活动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同时投产使用、同时验收等,提出要求限期完成的有关水土保持工作。

3)对工程项目承包商的水土保持季报、年报进行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合同,协助环境管理有关部门处理项目建设区的各种水土保持纠纷事件。

5)编制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月报、季报、年报)报送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作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基础和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必备的专项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对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的重大水土保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以及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计划安排和工作重点。

6)监理工作经发包人批准后定期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金沙江金沙水电站建设的水土保持情况,呈报水土保持工作报告及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7)监理成果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基础和验收报告必备的专项报告,应定期归档备案。

2.3.2环境保护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

(1)监理服务范围:金沙江银江水电站枢纽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监理服务内容:

环境监理工作应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环境监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制订环境监理规划及环境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工程影响区环境状况,评估施工环境影响,指导施工单位完成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审查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督查施工单位环境工作报告,建立环境监理档案,做好环境监理记录和成果资料管理工作。具体监理任务如下(但不限于):

1)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地方对工程环境保护的意见与处理情况,包括:施工区生活水源地水质保护,施工江段水生生物、污水处理、空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理、卫生防疫、水土流失防治、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方面。

2)监督承包商对于合同中的环保条款的执行情况,并负责解释环保条款。对重大环境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通过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限期纠正。

3)参加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会议,就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可能造成污染的施工材料、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环保指标。

4)对施工区出现的环境问题及时发现,进行妥善的处理。对某些环境指标下达监测指令,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环境保护改善方案。 监督与环境有关的合同条款的执行,签署环境监理意见,使工程施工符合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5)协调建设各方有关环保的工作关系和有关环境问题的争议。

6)记录现场出现的环境问题及处理结果,每月向环境管理单位提交月报表,并根据积累的有关资料整理环境管理档案。

7)必要时参加工程的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和参加已完成工程的限期清理和恢复现场工作,调查评价工程区水土保持、施工迹地恢复及绿化等措施落实情况。

2.3.3 除上述监理内容外,还应负责本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银江水电站工程建设环保水保事务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办理相关手续;承担对本工程各参建单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事务的管理职责,并接受招标人的指导、监督、检查、调配;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涉及的环保水保相关专项工作。并协助招标人报送环保、水保相关材料文件。

2.3.4本标段招标范围不包含金沙江银江水电站移民安置区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理。 2.4 服务质量

银江水电站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水保措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执行,满足工程竣工环保和水保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且须同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或具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能力(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工程技术服务)。

3.3 业绩要求:近10年内至少承担过1个总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监理(已通过水保或环保验收)业绩。类似业绩可分属两个项目,分属两个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理、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单独业绩的可合同并认定为一个有效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 26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8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同时在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4750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0 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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